【曝光】达州一起典型案例罚款1万!2024年2月29日22时许,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投诉,通川区某建设项目工地正在进行施工作业,噪声扰民。执法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后发现安博体育官方网站,该处工地灯火通明,噪声较大,2台罐车、1台泵车正在进行浇筑作业。
经查,因赶工期,施工单位在未依法取得相关管理部门出具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,擅自进行施工作业,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。
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,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一万元人民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,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,但抢修、抢险施工作业,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。
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,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,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违反本法规定,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,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拒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暂停施工:
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,建设工程项目层出不穷。很多建设单位为赶工期,无视法律法规,“起早贪黑”地施工作业,影响周边居民休息。在此,达州提醒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: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作业,避免噪声扰民。接下来,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,及时查处违法行为,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。